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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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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在“同意”、“反对”、“弃权”其中一项打√):

  1■★◆■★■、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下午15:00◆■★■■★。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会议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本人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三次投票表决为准。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51号恒运中心18楼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上述提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审议情况详见2024年8月30日公司公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3号)◆◆■■◆★。经事后核查发现,公告中◆◆★■“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之“5、召开方式◆◆★■■”部分内容出现笔误,现更正如下★■: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更新后的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公告编号:2024-045)★■。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董秘室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1)截止2024年9月1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